深化改革进行时|上饶职业技术学院学生会改革情况公开
为落实共青团中央、教育部、全国学联联合下发的《关于推动高校学生会(研究生会)深化改革的若干意见》,接受广大师生监督,现将我校2023—2024学年学生会改革情况公开如下。
上饶职业技术学院学生会改革自评表
校级学生会组织改革自评表

二级学生会改革自评表
二级学生会组织(含二级院系、书院、分校区等学生会、研究生会)改革自评表

《上饶职业技术学院学生会章程》

上饶职业技术学院学生会
工作机构组织架构图

上饶职业技术学院学生会工作人员名单

上饶职业技术学院学生会主席团成员
候选人产生办法及选举办法
产生办法
主席团产生办法
(一)主席团候选人应由院团委推荐,经学院党委同意,由党委学生工作部和院团委联合审查后,报学院党委确认;
(二)主席团成员由校级学生代表大会选举产生;
(三)校级学生会组织设主席团成员不超过 5 名。
部门负责人和部门工作人员产生办法
(一)二级学院团总支推荐,由学校党委学生工作部门和学校团委审核后确定;
(二)每个工作部门设负责人不超过 3 人。
选举办法
第一条 根据《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章程》、《中华全国学生联合会章程》以及《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基层组织选举规则》制定本选举办法。
第二条 本次代表大会选举产生上饶职业技术学院第十三届学生委员会及新一届学生会主席团。
第三条 经学校党委及上级学联批准,上饶职业技术学院第十三届学生委员会拟由15名委员组成,拟设学生会主席团成员5名。学生会主席(执行主席)、学生会主席团成员、学生委员会委员均采取差额选举办法产生,按照 20%的差额率进行选举。
第四条 上饶职业技术学院第十三届学生委员会委员候选人名单,经大会主席团审议后,提交各代表团酝酿。大会主席团汇总各代表团意见后,确定预选名单,进行分团预选,根据预选结果,确定上饶职业技术学院第十三届学生委员会委员候选名单,提交大会正式选举。
第五条 代表大会要求参加代表超过全体与会代表的三分之二方可进行。因病、因事请假的,不能委托他人投票。
第六条 选举采用无记名投票方式。候选人名单按姓氏笔画为序排列。选举人对候选人可以表示赞成、反对或弃权。表示赞成的在候选人姓名上的空格内画“○”,表示反对的在候选人姓名上的空格内画“×”,表示弃权的不做任何标记,画其他符号的无效。表示反对的,可以另选他人,如另选他人,在候选人名单中的空格内写上另选人的姓名,并在另选人姓名上的空格内画“○”,不画“○”的另选人视为无效。弃权的,不能另选他人。另选人数应少于或等于投票反对的人数。填写选票要用蓝色或黑色的钢笔、圆珠笔,字迹要清楚,符号要准确。字迹和符号无法辨认的无效。每次选举后,当众清点选票。收回的选票等于或少于发出的选票,选举有效。收回的选票多于发出的选票,选举无效,应重新选举。选票所选人数,等于或少于应选名额的为有效票,多于应选名额的为无效票。
第七条 候选人得到的赞成票数超过实到会人数的半数,方可当选,以得票数多少取足应选委员人数;如果最后几名候选人得票数相等不能确定谁当选时,应就票数相等的候选人重新进行投票;如果得票超过半数的候选人少于应选名额时,应就不足的名额,在得票未超过半数的候选人中,以得票多少为序,按超过不足名额1人的数额,确定候选人再进行选举。
第八条 正式选举结束,由总监票人向大会报告全部被选举人所得赞成票数情况。当选人名单由大会主持人宣布。
第九条 选举设监票人4名,其中总监票人1名。总监票人由大会主席团从代表中提名,经大会通过。总监票人及监票人在大会主席团的领导下,对选举的全过程进行监督。计票人员由大会秘书处指定,在总监票人、监票人领导下工作。
第十条 本选举办法经各代表团酝酿讨论,大会主席团会议通过后生效。选举时,如出现本办法规定以外的情况,由大会主席团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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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饶职业技术学院学生代表大会
召开情况
根据选举产生办法,通过召开二级学院学生代表大会,公开、公平、公正地选举产生了出席上饶职业技术学院第十三次学生代表大会正式代表 155名。
其中普通学生代表104名,占61.1%;团学干部代表65名,占38.9%;男女比例均衡,男代表70人,占41.4%,女代表99人,占58.6%;从政治面貌来看,代表中的共青团员120人,群众49人;少数民族代表7人,占比4.2%。
代表们来自各专业、各年级,既有团学干部也有普通青年,具有广泛的代表性。上饶职业技术学院第十一次学生代表大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对代表资格进行了认真的审查;审查结果,代表的产生都符合选举程序,所有代表都符合代表资格条件,他们的代表资格有效。

校级学生代表大会代表产生办法
上饶职业技术学院学生代表大会代表采用差额选举的办法,差额比例不少于20%,以无记名投票的方式进行。
产生程序包括:
1.推荐提名。代表候选人推荐提名从班级团支部开始,各二级学院要积极组织发动学生参与推荐。要认真贯彻民主集中制原则,充分发扬民主,自下而上,上下结合,反复酝酿,逐级遴选,按照多数同学的意见,经与各二级学院党团组织协商。按照多于分配名额20%的比例确定代表候选人初步人选考察对象名单;
2.代表选举。各二级学院要根据代表条件对候选人初步人选逐个考察。各二级学院召开学生代表大会选举产生出席校级学生代表大会的正式代表,并形成选举结果报告和新闻稿链接;
3.考察公示。对选举产生的正式代表在一定范围内进行公示;
4.名单上报。各二级学院将填写完成的学代会代表登记表、情况统计表和代表名册,并分别以书面和电子邮件形式进行报送。
开幕报道链接:
https://mp.weixin.qq.com/s/i3CQP4CxUiaSi6iivvyrkA
闭幕报道链接:
https://mp.weixin.qq.com/s/v9LxuEcxzJJuyTuM7uwMnw
现场图片:






校团委指导学生会主要责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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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审:戚雨垌
复审:夏梦琦 苏川渟
终审:庄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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